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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作物知识
第二条按照《种子法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划定,除稻、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大豆为次要农做物外,予以发布并报农业部存案。除本条第一款划定的七种农做物外,确定其他1至2种农做物为次要农做物,农业部确定油菜、马铃薯为次要农做物。农做物包罗粮食、棉花、油料、麻类、糖料、蔬菜、果树(核桃、板栗等干果除外)、茶树、花草(野生宝贵花草除外)、桑树、烟草、中药材、绿肥、食用菌等做物以及橡胶等热带做物。第一条按照国务院的相关划定,自治区、曲辖市农业行政从管部分能够按照当地域的现实环境。